實修切要・12|業之因果
☸
實修切要・12/27・共同外前行
業之因果
普巴扎西仁波切 開示
經云:「眾生之諸業,百劫不毀滅,因緣聚合時,其果定成熟。」
有者疑問:自己未具神通,如何可知前世或者往昔善惡之因真實存在?誠如《三世因果經》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做者是。」有者狂言撥無因果,謂現世福報僅唯今生自己努力之結果。然細緻觀待,若憑藉自力即可如願獲得福報,為何有人窮極終生心血,仍會一貧如洗?如一位乞丐輾轉街頭,無論如何努力也只得到一碗飯而已。說明若無福報之因,僅靠努力之緣很難成辦幸福。
《俱捨頌》曰:「形形色色世間界,皆由眾生業所生。」《入中論》亦云:「有情世間器世界,種種差別由心立。」六道眾生由造善惡業因,而感受苦樂果報。因果業力無欺而存,縱使無量諸佛之手亦難遮止,故我等當於行道中真實相信因果法則毫釐不爽。修行者欲斷絕輪迴痛苦而獲得永恆之快樂,首當無誤取捨世出世間因果為要。而欲明瞭無誤取捨之理,應多閱讀佛教經典中關於因果之論著,如《百業經》、《念住經》、《富樓那傳記》、《賢愚經》和《普賢上師言教》等。
修行者既已了知因果取捨之理,即應隨時隨地觀察起心動念及身口所造之業與世出世間何法相應,從而棄惡從善,以正知正念勤護三門,清淨持戒,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往昔妙音龍多加參仁波切之根本上師昌根阿瑞仁波切午炊時,若劃了三根火柴還未能將火燃起,這天即不再生火做飯,因他覺得三根火柴已夠浪費了。昌根阿瑞仁波切從不踐踏一切文字,因為文字乃諸佛菩薩智慧與事業之顯現,縱是日常所用鈔票,也不隨便亂放。有一次,仁波切搬家時,侍者一時找不到捆綁口袋的繩子,便隨手拿了一條舊哈達代替。此哈達乃弟子獻予昌根阿瑞仁波切的,因日久變得又短又細,幾乎就是幾縷破線而已。但當昌根阿瑞仁波切發現後,嚴厲呵責侍者:「你覺得這不是一條哈達嗎?它代表信眾之一片誠心,你卻隨便將其糟蹋。從今以後你不要再當我的侍者了!」妙音龍多加參仁波切六十歲前未曾穿過新衣服,只穿上師昌根阿瑞仁波切之舊衣。此並非經濟拮据,乃細緻辨別因果、珍惜福報,而於日常行持中謹慎抉擇之故。
有者曰:成就者已超越因果,故可任運行持,不必取捨因果等等。然需了知,超越因果絕非撥無因果,任運而行絕非胡作非為。行道中人自應謹慎取捨因果,真正證悟者因通達性空緣起之理趣,取捨因果自然更加細緻任運。如蓮花生大師曰:「證悟見解廣如虛空,取捨因果細於粉末。」現前有者求得灌頂、傳承後,就自命不凡,以密宗弟子自居,輕視顯教戒律,行持密法中所謂之不共行為。薩迦班智達曰:「然需了知,因果法則無欺存在,唯有真實證悟本體見解者,方為真正之密宗弟子。」《堪布昂瓊教言》云:「若瑜伽士貪執妙力幻化而行不善業者,則受業報,故於行為中作信解、取捨微細之因果乃為主要。」故修行人應根據自己修行之見量,謹慎地取捨因果,護持三乘律儀。因平常所修一切善行,均為成就之助伴,絕不能輕視因果。
☸ 實修切要・全系列 ☸
上師瑜伽・修學總綱
01 上師瑜伽統攝大圓滿法修行之總綱02 上師瑜伽乃一切乘法之總集03 上師瑜伽圓融佛教的全部教義04 上師瑜伽總攝諸法之要義05 上師瑜伽總攝五加行06 修持上師瑜伽的重要性07 法與根機相契合08 成辦解脫四要義
共同外前行
09 人身難得10 壽命無常11 恆念無常乃精進修法之動力12 業之因果13 輪迴是苦14 執著乃漂泊輪迴之根本15 法不依正法而行,法反成為墮入三惡趣之因
依止上師・信心與資糧
16 圓滿具足三種緣起17 唯依信心獲加持18 積累福德資糧
入座實修・身語意三要
19 前行之前行20 身要(七支坐法)21 語要(排九節風)22 意要(發菩提心)
禪修調心要訣
☸
—— 普巴扎西仁波切 開示
實修切要・12